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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03/10 1.1w 阅读 166 点赞

        为确保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与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实施工作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揭阳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粤府函〔2025〕281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区人民政府发布,并同时废止我区于2021年3月6日发布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揭东府公〔2021〕1号)。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并于2026年3月1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滨江路司法局,邮政编码:515500;电话:0663-3288148;电子邮箱jdsf3284084@163.com

        附件1: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揭东府公【2021】1号.pdf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2026年3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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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