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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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18) 153号 (督导 关于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2017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

2018/04/19 5.2k 阅读 426 点赞

关于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2017年度


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区(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于2017年323日至328日对我局审批设立15所民办学校2017年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师生座谈”等形式,照年度检查指标对民办学校进行量化考核。检查结果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予公布。

对于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我局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学校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整改报告,市教育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学校将依法责令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情况严重的,依法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附: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2017年度检查结果 

揭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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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