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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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18〕233号 (语管 关于认定第八批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2018/06/07 1.7w 阅读 418 点赞

关于认定第批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语委,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07〕9号),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揭市教〔2009〕68号)和《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和第八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揭市教〔201775号)的精神,今年5月,市教育局、市语委组织考查评估组,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对第批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中小学校进行了考查评估。

经审查,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授予揭东区云路镇北洋中心小学8所学校“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希望各学校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揭 阳 市 教 育 局揭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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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