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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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18〕344号(语管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第三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20 3.9k 阅读 116 点赞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认定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和第三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


教育特色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语委,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第三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的通知》(粤教语〔2018〕21号)转发给你们,普宁市育才学校等3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语委认定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揭阳第二中学等3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语委认定为“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特此对这6所学校予以通报表扬。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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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