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
(室)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46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
(室)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46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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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