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

2021/01/10 1.1w 阅读 227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空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为更好推进全民参保,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1日至31日为城乡居民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补缴手续。

  二、居民完成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后,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全年。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让尚未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及时完成参保缴费。

  四、补缴期间,缴费人需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推送个人基本信息和应征数据后再缴费。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