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系列工程BT融资建设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揭府案[2012]2号)。
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系列工程BT融资建设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强调,市政府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选择有实力及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投资,强化工程建设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工,打造成为阳光工程。
政策公示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系列工程BT融资建设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2/06/19 1.3w 阅读 49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