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政策公示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揭阳市榕城区宏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监事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4/10/14 1.4w 阅读 505 点赞

揭阳市榕城区宏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如下事项:

  一、同意免去潘小鹰担任揭阳市榕城区宏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职务,由林桐乔担任揭阳市榕城区宏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职务。

  二、同意由杨建周担任揭阳市榕城区宏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